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脅從犯的成立要件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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脅從犯的成立要件是什麼
脅從犯的成立要件是什麼

脅從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被脅迫參加犯罪的人。成立脅從犯應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1.必須實施了共同犯罪行為,這是脅從犯成立的前提條件。
脅從犯由於被脅迫而實施了犯罪行為,該犯罪行為是已經計劃或已經進入犯罪預備階段甚至犯罪實行階段的共同犯罪行為的有機組成部分。
2.行為人必須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即行為人必須具有犯罪的主觀故意,這是脅從犯成立的主觀條件。
行為人能夠認識到其行為的危害結果,否則,就不是脅從犯;脅迫行為雖使行為人在精神上受到了強制,從而使其意志自由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但這種精神強制不同於使人完全喪失意志自由的身體強制,被脅迫者並未完全喪失意志自由,尚可以選擇不犯罪然而,他卻作出了相反的抉擇。
3.行為人之所以參加犯罪是因為受到了他人的脅迫,這是脅從犯成立的客觀條件。
所謂脅迫,是指以剝奪生命、損害健康、揭發隱私、毀損財物等對行為人進行精神上的強制。脅從犯所受到的脅迫必須能夠達到抑制其意志自由的程度,即對於脅從犯所受到的脅迫也有程度上的要求,不達到該種程度將不構成脅從犯。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十八條
對於被脅迫參加犯罪的,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