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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欠我錢一直不還怎麼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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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欠我錢一直不還怎麼辦啊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為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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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欠我錢一直不還我該怎麼辦

一、可以通過法律手段合法的解決。

1、對方有財產的,提供財產線索,通過訴訟,申請財產保全,然後申請強制執行。

2、對方確實沒有財產,但是可以通過訴訟明確債務關係,待對方有錢時,及時追討。追討不到,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3、最後一定要注意訴訟時效的問題,如果超過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間,會喪失申訴權。

二、可以通過起訴的方式表達自己的訴求,主要程序如下:

1、持有效的欠款憑證如:借條、欠條、合同、轉賬憑證等,到欠款人或者借款地的法院起訴,如果借款合同約定了管轄法院的,到約定的法院起訴。

2、申請保全財產,為了避免欠款人轉移財產,可以在立案後儘快申請財產保全。如果不知道對方有沒有財產,可以申請法院到銀行或房管局查詢,但須注意的是申請財產保全須向法院提供擔保。

3、法律訴訟階段,這一階段包括舉證、開庭等,雙方展開法庭舉證質證、辯論等環節,法院根據審理情況作出判決或者調解,調解是在雙方當事人同意的基礎上進行。

4、申請強制執行,申請強制執行並不是必須的,如果在上一階段,雙方達成調解,並已經履行完畢,法律程序就結束了,如果在作出判決或調解書之後,對方不按照判決或調解書支付欠款,就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之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第一百二十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