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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辭職之後是否可以提取公積金

法律1.56W
員工辭職之後是否可以提取公積金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着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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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辭職的員工如何提取公積金

員工沒有辭職,提取住房公積金是需要滿足一些特定條件的,例如買房、租房、裝修等條件。申請公積金提取時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才可以提取。rnrn依據《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rn第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户內的存儲餘額:rn(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rn(二)離休、退休的;rn(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rn(四)出境定居的;rn(五)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rn(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資收入5%的;rn(七)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rn(八)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rn(九)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rn(十)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rn(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rnrn第十一條職工符合本辦法第四條(二)、(三)、(四)、(九)、(十)、(十一)情形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户內的全部存儲餘額,同時註銷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户。rnrn第十六條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首次提取應提供下列證明材料:rn(一)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合作建房、集資建房等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或購房協議、購房發票;rn(二)購買危改回遷房的,提供拆遷協議、購房發票;rn(三)購買二手房的,提供房產證、契税完税憑證;rn(四)購買公有住宅樓房的,提供單位房管部門出具的購房協議或者購房證明、購房收據;rn(五)大修、翻建自住房屋的,提供所屬房管或物業部門的大修證明和產權證明、購買材料的明細發票或分攤到個人的費用發票;rn(六)自建自住住房的,提供規劃、房管部門宅基地批覆或建房批准證明文件、購買材料及其他施工費用的費用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