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兩人簽訂數份合同效力

法律2.41W
兩人簽訂數份合同效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護的合同,對合同當事人產生的必須履行其合同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這個“法律效力”不是説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説由於合同當事人的意志符合國家意志和社會利益,國家賦予當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當事人嚴格履行合同,否則即依靠國家強制力,要當事人履行合同並承擔違約責任。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簽訂數份合同中或仲裁或訴訟能否同時約定

仲裁是一裁終局制,約定了仲裁條款,只能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訴。不能既約定仲裁又約定法院管轄。

最高法院有裁定認為,合同爭議解決條款中“可裁可訴”,或“或裁或訴”約定,是一個可分割的條款,其中關於仲裁的約定無效,但關於訴訟的管轄約定仍然有效。這個觀點是有道理的,應成為統一規則。當事人約定爭議可以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仲裁協議無效。但一方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另一方未在仲裁法第二十條第二款規定期間內提出異議的除外。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的規定,當事人約定爭議可以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仲裁協議無效,故該合同之仲裁條款為無效條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