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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離婚後可以上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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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離婚後可以上訴嗎
法院判離婚後可以上訴嗎
離婚判決是可以上訴的。根據法律規定,如果夫妻任何一方不服判決的話,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以書面形式提起上訴,判決書自收到第二日開始計算15日內上訴,裁定書自收到起第二日開始計算10日內上訴。
一、法院不準離婚的情形主要有:
1、夫妻感情尚未破裂,法院不判離婚。
2、起訴理由不充分,可能不予立案。
3、沒有法定離婚理由也無證據證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不判離婚。
4、夫妻感情雖已破裂,但原告並非堅決要求離婚,法院不判離婚。
5、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一般須得軍人同意,如果是現役軍人一方向非軍人一方提出離婚,或者雙方都是現役軍人的離婚糾紛,則應按一般規定處理。
6、女方在懷孕或哺乳期,男方提出離婚的,法院不判離婚。
二、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主要有:
1、一方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一方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一方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雙方因感情不得分居滿兩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蹤的。
6、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