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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年假方式

法律2.71W
休年假方式
休年假 工齡應該怎麼計算,有什麼計算方式
年假天數按累計工齡算 我國《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中明確規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由此可見,年休假與工齡密切相關,勞動者工齡的長短直接關係到其可享受的年休假的天數。而且,這裏所講的工齡指的是勞動者的累計工齡,並非指在某一單位的工作年限。可實踐中卻經常發生,部分用人單位為了縮短勞動者應當享受的休假權利,漠視勞動者的累計工作年限,只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作為計算年休假天數標準。 法官解釋説,事實上單位的上述做法是站不住腳的,一旦發生爭議,只要勞動者能夠舉證證明自己在入職前的工作年限,法院就能夠支持勞動者的合法主張。而且, 這種舉證並不複雜,有些勞動部門就可以出具相應的工齡證明,同時之前任職的勞動合同、工資記錄、繳納社會保險的記錄等,也都可以作為證據。 法官同時還提醒説,勞動者在入職時就應該與用人單位明確約定入職後應當享受的帶薪年休假天數。此外,雙方約定的帶薪年休假天數可以高於法定的年休假天數,但不可以比法定標準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