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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三條

法律1.22W
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三條
建築工程索賠報告必須具備哪些內容和要求?
  建築工程索賠  施工索賠成為承包工程管理中的一項專門內容,所以應提高業主和承包商對工程索賠的認識,加強對索賠理論和方法的研究,認真對待和搞好工程索賠。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建築市場中的工程索賠是一種正常的現象。在施工過程中是不可避免的。它不同於“罰金”、“賠償”,它的性質屬於經濟補償行為,而非懲罰。它是承包商由於非自身的原因發生合同規定以外的額外工作或損失所要求進行的費用和時間的補償。因此索賠是一種正當的權利要求,是應當爭取得到的合理償付,不是無理爭利。  在工程實施中,業主往往忌諱索賠,承包商不敢索賠。也不懂應該如何索賠,對工程的風險意識和索賠意識不強,監理工程師也不善於處理索賠。面對這種情況,在建設領域,施工索賠成為承包工程管理中的一項專門內容,應提高業主和承包商對工程索賠的認識,加強對索賠理論和方法的研究,認真對待和搞好工程索賠。由於索賠是一項涉及面廣,需要具備各種知識和經驗的工作,所以要求參與索賠的工作人員必須具有豐富的施工管理經驗,熟悉施工中的各個環節,通曉各種建築合同和建築法規,並具備一定的財會業務知識。這樣才能使施工索賠有法可依、有根有據、合情合理。  索賠是一門“藝術”,它是一門融社會科學、自然科學為一體的邊緣學科,涉及到工程技術、工程管理、貿易、法律、財會、公共關係等眾多專業學科知識。因此在索賠過程中,一定要注重對這些知識的有機結合和綜合運用。有些建築企業在承包工程中甚至把索賠看成是盈虧成敗的一大關鍵。以下是筆者對工程施工索賠的一點認識。  1 施工索賠的概念  施工索賠,是在施工過程中由於甲方或非本企業的原因使本企業付出了額外的費用,通過合法的程序要求甲方償還他的缺失。換句話説,凡是超出原合同規定的行為給承包商帶來的缺失,無論是時間上的還是經濟上的。只要承包商認為不能從原合同規定中獲得支付的額外開支。應得到經濟時間補償的,均有權向業主提出索賠。一般地,施工索賠是承包商向業主提出的要求,這是狹義的索賠,從廣義上講索賠應包括承包商向業主提出的索賠和業主向承包商提出的索賠,後者稱為反索賠,故索賠是雙向性的。    2 引起索賠的原因    2.1 建築過程的難度和複雜性增大  隨着社會的發展,出現了越來越多的新技術新工藝,業主對建設項目的質量和功能要求越來越高。越來越完善,因而使設計難度不斷增大,另一方面施工過程也越來越複雜,所以設計過程要求盡善盡美是不可能的。因而在施工中隨時發生問題要隨時解決,因此需要設計變更。    2.2 合同文件前後矛盾和用詞不嚴謹  在建設領域,簽訂工程施工合同都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其中的通用條款和專用條款要根據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協商制訂。由於有些條款在訂立過程中未仔細推敲或在訂立合同時用詞不嚴謹。對工程的實際情況考慮不周,致使在施工過程中出現爭議,雙方對合同條款的不同理解,從而引起工程索賠。    2.3 建築業經濟效益的影響  由於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完善,建築企業間的競爭愈來愈激烈,為了拿到一個工程項目,在投標報價時,承包商常採用“低價中標、高價索賠”的策略,而中標後在實際施工中,施工方為了保證自己的經濟利益,使自己能在競爭中生存下去,就想方設法通過合理的索賠增加自己的經濟效益。    2.4 項目各方管理間的影響  一個建設項目,涉及的單位有很多,如建設單位、勘察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材料採購供應單位、分包單位等。這些單位會在整個項目的建設中發生經濟方面、技術方面、工作方面的聯繫和影響。在工程實際實施中。管理上的失誤是不可避免的,可能會產生一系列重大的索賠。如:施工中人為障礙、工期延長、加速施工、圖紙錯誤、供圖進度拖延、增減工程量、業主拖延付款等。  2.5 不可遇見的因素  如地質條件變化、貨幣貶值、價格調整、不可抗力、政策法律法規的變化、特殊風險等,這些因素都是一個有經驗的承包商難以估計和遇測的。    3 索賠的內容和分類    3.1 索賠的內容  施工索賠的內容有經濟索賠和工期索賠。即要求對方償付一定的費用或要求業方允許延長原合同期限,作為非承包商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的補償。而在實際工程中,往往同一索賠事項既有經濟索賠又有工期索賠。    3.2 索賠的分類  按涉及的當事雙方分類:承包商與業主間的索賠、承包商與分包商間的索賠、承包商與供應商間的索賠;按索賠依據分類:合同規定內的索賠、非合同規定的索賠、道義索賠;按索賠處理方法和處理時間不同分類:單項索賠、綜合索賠(又稱總索賠、一攬子索賠)。索賠應提出正式的書面報告,內容力求確鑿,簡明扼要,證據充分,以獲得應有的索賠款項。    4 索賠的條件和程序    《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GB對索賠作了較大的補充,規定更加明確具體。更具操作性。    4.1 索賠的條件  一是正當的索賠理由;二是有效的索賠證據;三是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提出。必須有正當的索賠理由是任何索賠事件成立的前提條件。對正當索賠理由的説明必須有證據,沒有證據或證據不足,索賠是難以成功的。所以索賠證據要真實、全面、關聯、及時並具有法律證明效力。    4.2 承包人索賠的程序  (1)承包人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向發包人遞交費用索賠意向通知書。  (2)發包人指定專人收集與索賠有關的資料。  (3)承包人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向發包人遞交費用索賠申請表。  (4)發包人指定的專人初步審查費用索賠申請表,認為索賠理由正當,索賠證據充分真實、全面、有説服力時予以受理。  (5)發包人指定的專人進行費用索賠核對,經造價工程師複核索賠金額後,與承包人協商確定並由發包人批准。  (6)發包人指定的專人應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簽署費用索賠審批表或發出要求承包人提交有關索賠的進一步詳細資料的通知,待收到詳細資料後,重新按(4)、(5)條執行。發包人在收到最終索賠報告後在合同約定時間內未向承包人作出答覆,視為該項索賠已認可。    5 索賠的技巧  施工企業要想獲得好的索賠成果,就要組建強有力的、穩定的索賠班子、研究正確的索賠戰略並能掌握機動靈活的技巧。索賠技巧應根據工程項目的實際情況,存在的客觀環境條件而靈活掌握。通常的索賠技巧有:要及時發現索賠機會、商簽好合同協議、對口頭變更指令要得到確認、及時發出“索賠通知書”、索賠事由論證要充足、索賠計價方法和款額要適當、力爭單項索賠,避免綜合索賠、力爭友好解決,防止對立情緒、注意同監理工程師搞好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