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廣告合同租賃
怎麼確定租賃合同租賃期限
租賃合同的租賃期限是租賃合同的主要內容之一,是出租人與承租人自主約定,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時間限制,同時也是當事人承擔違約責任的前提條件,它關係到承租人使用租賃物的時間長短,支付租金、交付租賃物的時間限制等。
《合同法》第214條對租賃期限作了最高限制即不得超過20年,超過20年的部分無效。同時還規定:“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這樣規定,就給雙方當事人在20年期限屆滿後有補充、調整的機會,有利於公平原則的實現。同時説明20年不是絕對最高期限,如果租賃合同20年到期時,雙方當事人仍然希望保持租賃關係,可以採取兩種方式,一是並不終止原合同,承租人仍然使用租賃物,出租人也不提出任何異議,這時法律規定視為原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雙方當事人形式了不定期租賃關係,這種狀況稱之為合同的“法定更新”;二是雙方當事人根據原合同確定的內容再續簽租賃合同,當事人可再訂租期為20年的合同,此稱“約定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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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訟遺產繼承份額轉讓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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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不得插手民事糾紛
公安局調解民事糾紛嗎公安機關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毆打他人、故意傷害、侮辱、誹謗、誣告陷害、故意損毀財物、干擾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隱私、非法侵入住宅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可以調解處理,但是前提是這種民事糾紛沒有上升到刑事訴訟的立案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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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區挪車時造成他人車輛輕微剮蹭並溜走的法律後果
在小區挪車時造成他人車輛輕微剮蹭並溜走的法律後果1、挪車時發生輕微剮蹭並偷偷溜走的,屬於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對責任人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的行政處罰,可以並處15日以下拘留。2、另外,逃逸是我國刑法規定的交通肇事罪的從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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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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