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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如何避免專利侵權

法律1.44W
應該如何避免專利侵權
應該如何避免專利侵權
1、保密性
企業在開發新產品時,應將項目組的人員減少到最低限度,並要求其承擔保密義務。項目的名稱可採用代號。在申請專利之前不召開任何形式的發佈會,不發表論文,也不召開鑑定會。這樣做的目的是不讓競爭對手瞭解本企業的開發動向和意圖,特別是新產品的技術方案,以避免競爭對手槍先申請專利,從而造成本企業的侵權行為。
2、專利調查
發展日新月異,專利文獻也以每年100萬件的速度增長,而且絕大部分的創造發明都屬於改進型發明,所以在申請專利和實施專利之前必須進行查新,避免落入他人專利的保護範圍。那種未經過查新就認為自己的發明屬於率先創新的樂觀態度和不會有相同發明存在的僥倖心理是萬萬要不得的。未經過查新的創造發明即使能夠取得專利權,那麼它的法律穩定性也是不牢固的。有可能得而復失,並因涉嫌侵權而受到法律的追究。
3、搶先申請
專利申請必須先發制人,特別是在採用先申請原則的國家。我國專利法第九條規定: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分別就同樣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專利權授予最先申請的人。因此企業在制訂專利申請戰略時,不僅要採取預防措施,而且更重要的是應主動出擊、搶佔制高點。這樣就會使相同的發明創造不會再被授予專利權。因此就會大大降低本企業侵犯他人專利權的概率。
4、文獻公開
在新產品獲得專利權後,仍需繼續研究對該新產品進一步改進的各種技術方案,並將那些本單位近期不準備實施,但一旦被其它企業搶先獲得專利權又會妨礙本單位實施的其它可能方案及時向社會公開。以防止其它企業採用外圍專利戰略與自己對抗,限制本企業的發展和造成侵權行為。
5、專利收買
就是收買競爭對手的專利為己所用,避免對方以專利侵權為由對自己不斷改進的新產品提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