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起訴離婚後的財產問題

法律8.96K
起訴離婚後的財產問題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協議離婚後財產問題還可以起訴嗎

一般情況下,離婚協議中已經協商好的財產分割問題,是不能反悔的。但是由於財產問題以及夫妻關係的特殊性,如果您遇到了下面兩種情況,是可以向法院起訴的:

1、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2、離婚後,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

但是這兩種情況都需要提供充足的證據來證明的,如果您在收集證據或實際的訴訟中遇到困難,建議您諮詢專業的婚姻方面的律師,畢竟夫妻共同財產是兩個人的不是一個人的,您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現實中,有些人在協議離婚之後就反悔了,當然有的是不願意離婚,而更多的則是在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方面反悔。其中,按照目前的法律規定,如果是對解除婚姻關係反悔的話,則這是不允許的。但如果是對後者情況反悔,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訴訟方式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