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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財產不留給子女

法律2.84W
遺囑財產不留給子女
遺囑財產不留給父母有效嗎
如果遺囑沒有對缺乏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的老人(繼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額,該遺囑為無效或部分無效。
根據《繼承法》第十九條規定: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缺乏勞動能力的老人,可以理解成大於法定退休年齡的,即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0週歲。缺乏勞動能力和沒有生活來源的二者條件同時具備的繼承人(老人),遺囑應當保留其必要的遺產份額。
對缺乏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的繼承人(老人),應該保留沒有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的遺囑,遺囑所安排的財產大於“必要的遺產份額”,其大於部分的財產仍可按遺囑繼承,即該遺囑為部分無效;財產小於“必要的財產份額”的,則該遺囑為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