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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執行判決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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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民事審判還是刑事審判,在審核活動的最後都會宣讀判決書,案件最後流程就是依據判決執行。對於一審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如果當事人不服,那麼可以在規定時間內提起上訴。但有能力而拒不依據法院判決、裁定執行,可能會強制執行,甚至還可能觸犯刑法。根據《刑法》第313條規定: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二審執行判決時效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民事二審執行



1、是指人民法院將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等生效法律文書付諸實施的行為。也指將法院已經生效的判決、裁定等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內容付諸實現以及執行過程中的變更執行等問題而依法進行的活動。


2、民事執行也稱民事強制執行或者強制執行,是指國家機關依債權人的申請,依據執行根據,運用國家強制力,強制債務人履行義務,以實現債權人的民事權利的活動。民事執行是指當債務人拒不履行生效執行名義確定的民事義務,人民法院運用國家公權力,依法採取民事執行措施,迫使債務人履行義務,實現債權人權利的法律活動。


3、民事執行不同於行政執行。根據我國行政訴訟法的規定,行政執行由行政機關或者人民法院進行,執行根據包括法院的行政判決書、裁定書,以及行政機關製作的行政決定書、命令書等;而民事執行在我國只由人民法院進行,執行根據包括法院的裁判文書、仲裁裁決書和公證債權文書。


4、民事執行也不同於刑事執行。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刑事執行由公安機關或者司法行政機關下屬的勞動改造機關執行,刑事罰金、沒收財產、死刑等判決的執行,由人民法院執行,必要時可以會同公安機關執行。刑事執行的執行根據只能是人民法院製作的刑事判決書、裁定書、支付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