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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採購電腦合同

法律3.08W
政府採購電腦合同
政府採購合同履約驗收書在哪項採購需要啊?
政府採購的履約驗收內容在《政府採購法實施條例》第十四五條和財政部2016年11月25日印發的《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府採購需求和履約驗收管理的指導意見》(財庫[2016]205號)中有提到,即:每一項“技術、服務、安全標準的履約情況”。 《政府採購法實施條例》第十四五條 採購人或者採購代理機構應當按照政府採購合同規定的技術、服務、安全標準組織對供應商履約情況進行驗收,並出具驗收書。驗收書應當包括每一項技術、服務、安全標準的履約情況。 政府向社會公眾提供的公共服務項目,驗收時應當邀請服務對象參與並出具意見,驗收結果應當向社會公告。 《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府採購需求和履約驗收管理的指導意見》(財庫[2016]205號): (六)完整細化編制驗收方案。採購人或其委託的採購代理機構應當根據項目特點制定驗收方案,明確履約驗收的時間、方式、程序等內容。技術複雜、社會影響較大的貨物類項目,可以根據需要設置出廠檢驗、到貨檢驗、安裝調試檢驗、配套服務檢驗等多重驗收環節;服務類項目,可根據項目特點對服務期內的服務實施情況進行分期考核,結合考核情況和服務效果進行驗收;工程類項目應當按照行業管理部門規定的標準、方法和內容進行驗收。 (七)完善驗收方式。對於採購人和使用人分離的採購項目,應當邀請實際使用人蔘與驗收。採購人、採購代理機構可以邀請參加本項目的其他供應商或第三方專業機構及專家參與驗收,相關驗收意見作為驗收書的參考資料。政府向社會公眾提供的公共服務項目,驗收時應當邀請服務對象參與並出具意見,驗收結果應當向社會公告。 (八)嚴格按照採購合同開展履約驗收。採購人或者採購代理機構應當成立驗收小組,按照採購合同的約定對供應商履約情況進行驗收。驗收時,應當按照採購合同的約定對每一項技術、服務、安全標準的履約情況進行確認。驗收結束後,應當出具驗收書,列明各項標準的驗收情況及項目總體評價,由驗收雙方共同簽署。驗收結果應當與採購合同約定的資金支付及履約保證金返還條件掛鈎。履約驗收的各項資料應當存檔備查。 以上是對政府採購合同履約驗收書在哪項採購需要啊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