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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的父母土地怎麼繼承

一、農村的父母土地怎麼繼承

農村的父母土地怎麼繼承

首先,農民只擁有土地的承包權、使用權、經營權,並沒有土地的所有權,不存在子女繼承土地的問題,應該是繼承土地的使用權問題。

若是承包地繼承應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第31條和第50條的規定處理,即:承包人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

土地承包經營權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該承包人死亡,其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在承包期內,其繼承人可以繼承承包。繼承人需要到農業部門辦理承包經營權的變更手續。

而如果是建設用地使用權繼承則需要到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條

承包期內,婦女結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發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婦女離婚或者喪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發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第三十二條承包人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

二、如何辦理集體土地使用證

(一)、集體土地使用證辦理所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申請登記的書面報告

2、土地登記申請書(國土局提供,當面填寫)

3、權利人身份證複印件,委託他人辦理的,需提供書面委託書和委託代理人身份證明

4、農村村民建房用地許可證原件、建房證辦證檔案和户口資料

5、當地公安部門提供的户籍證明。

6、宗地圖、地籍調查表(國土局測繪隊)。

(二)、辦理集體土地使用證僅交測量費及工本費。

(三)、農村村民個人建房建設用地許可證為辦理集體土地使用證的權屬來源文件。

(四)、土地登記應當依照申請進行。

土地是不可以繼承的,但是土地上的財產個人是有所有權的,所以土地上的房子是可以辦理繼承的。不管是個人還是組織,只要使用土地都得需要取得土地使用權才可以對該土地進行支配,農村土地的所有權歸集團所有,城鎮土地所有權歸國家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