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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按揭貸款有什麼要求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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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按揭貸款有什麼要求目前
購房按揭貸款有什麼要求目前
個人申請住房貸款的,須同時具備以下的條件:
1.具有城鎮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購買、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協議以及貸款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文件。
4.有所購住房全部價款30%以上的自籌資金,對購買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下的,自籌資金比例為20%,並保證用於支付所購住房的首付款。
5.有貸款行認可的資產進行抵押或質押,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自然人作為保證人。
6.貸款行規定的其他條件。滿足這些要求,一般就可以貸款買房了。
第六條 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後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應當認定為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惡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條
第二款規定的“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一)明知沒有還款能力而大量透支,無法歸還的;  
(二)肆意揮霍透支的資金,無法歸還的;  
(三)透支後逃匿、改變聯繫方式,逃避銀行催收的  
(四)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逃避還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資金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六)其他非法佔有資金,拒不歸還的行為。  惡意透支,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在1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特別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