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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銷可變更合同應具備哪些條件

法律1.51W
可撤銷可變更合同應具備哪些條件

合同糾紛訴訟是指人民法院根據合同當事人的請求,在所有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審理和解決合同爭議的活動,以及由此而產生的一系列法律關係的總和。 合同糾紛的內容涉及到合同本身內容的各個方面,糾紛內容多種多樣,幾乎每一個與合同有關的方面部會引起糾紛。而合同糾紛從本質上説是一種民事糾紛,民事糾紛應通過民事方式來解決,如協商、調解、仲裁或訴訟等。

可撤銷可變更合同應具備哪些條件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可撤銷可變更合同應具備哪些條件
可變更撤銷合同的構成要件是:
一、合同類型包括: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三、撤銷的時間:
1、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
2、重大誤解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三個月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3、當事人受脅迫,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4、當事人自民事法律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條【基於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基於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