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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條和收據

法律2.09W
借條和收據

借條是一種債務憑證,有的人可能會因為生活有困難,而選擇向別人借錢,這時候在成立債權債務關係的時候,債務人是需要主動向債權人出具借條的。那麼,借給別人的錢開的收據借條能要回來嗎?下面,本站網小編詳細為您介紹具體內容。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借條和收據

你好!
    二者不一樣。
    借條,指借用別人的錢或器物時所立的字據,由出借的人保存,是一種債權債務的證據。借條”不僅表明在出借人與借款人或借用人之間存在債權債務關係,同時還能表明債發生的原因,出借人只需出具“借條”便能證明其對借款人或借用人享有債權,且無須對債發生的原因進行舉證。
    收據,指“收到錢或東西后寫給對方的字據”。“收條”有可能是“取原來屬於自己的東西”所形成,也有可能是依約定或法律規定“取自己有權取的東西”所形成,本身並不表明對雙方當事人之間債權債務關係的確認,只是表明了一種“收到款或物”的事實狀態,要確認雙方當事人之間是否具有債權債務關係,有待於對“收條”產生的原因進行分析,以確定當事人之間是否具有權利義務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