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合同上的補充條款的效力

法律3.32W
合同上的補充條款的效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護的合同,對合同當事人產生的必須履行其合同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這個“法律效力”不是説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説由於合同當事人的意志符合國家意志和社會利益,國家賦予當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當事人嚴格履行合同,否則即依靠國家強制力,要當事人履行合同並承擔違約責任。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補充合同的效力

補充合同是在主合同簽訂中或者簽訂後產生的,是對主合同中遺漏、約定不明確的事項進行補充或者是修改、變更主合同的內容,需要當事人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是一種從合同,它是依附於主合同而成立的,沒有獨立性,若主合同不成立,那麼補充合同的效力無從談及。

補充合同是因為主合同中的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事項而訂立的,它的訂立可以明確主合同中一些模糊的約定,使得主合同原意更加準確、更完善、更具有可操作性,進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使得雙方能順利履行合同中確定的義務,以便減少合同糾紛。補充合同生效後,與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了補充合同中明確修改的條款之外,原合同其餘部分應完全繼續有效。若其與原合同發生衝突,則應以補充合同為準。但是補充合同不能對主合同已經規定的內容作出過多的新規定,若補充符合了合同變更的條件,就不再是補充合同了,而是合同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