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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罪罰金誰來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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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罪罰金誰來交

在司法實踐中詐騙罪是經常出現的一類刑事犯罪,詐騙罪是能他人財產非法佔有的行為,依據刑法的規定,詐騙罪是可以處罰金的,罰金有一定的處罰標準,那麼涉嫌詐騙罪罰金多少?下面由本站網小編為讀者進行相關知識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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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罪罰金必須交嗎

如果不交罰金,説明沒有接受教育改造,沒有悔改表現,不符合減刑的條件,很難減刑。  《刑法》  第七十八條 【適用條件與限度】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二)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三)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產、生活中捨己救人的;  (五)在抗禦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  (六)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減刑以後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於下列期限:  (一)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於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處無期徒刑的,不能少於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條第二款規定限制減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分子,緩期執行期滿後依法減為無期徒刑的,不能少於二十五年,緩期執行期滿後依法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於二十年。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條罪犯積極執行財產刑和履行附帶民事賠償義務的,可視為有認罪悔罪表現,在減刑、假釋時可以從寬掌握;確有執行、履行能力而不執行、不履行的,在減刑、假釋時應當從嚴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