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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男友長期打騷擾電話擾亂生活,是否屬於侵犯隱私

法律1.22W
前男友長期打騷擾電話擾亂生活,是否屬於侵犯隱私
前男友長期打騷擾電話擾亂生活,是否屬於侵犯隱私
1、屬於侵犯隱私,可以要求對方停止侵權,並且要求賠償其損失。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條
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願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條
法律另有規定或者權利人明確同意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一)以電話、短信、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傳單等方式侵擾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寧;
(二)進入、拍攝、窺視他人的住宅、賓館房間等私密空間;
(三)拍攝、窺視、竊聽、公開他人的私密活動;
(四)拍攝、窺視他人身體的私密部位;
(五)處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