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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子女撫養權訴訟

法律3.2W
離婚後子女撫養權訴訟
離婚後怎麼要回子女撫養權

一般來説,離婚後想要回子女撫養權的話,可以通過兩種方式:

1.要回孩子的撫養權的兩種形式。

要回孩子撫養權,有兩種形式:一是雙方協議變更。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只要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權益,則應予准予,意思是説夫妻之間可以私下協商,然後請求法院予以變更;二是一方以起訴方式要求變更。但是,無論採取那種方式變更孩子的撫養權都需要法院的認可。

2.關於要回孩子的撫養權訴訟和審理。

應當注意的是,離婚後,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雙方對此不能達成協議時,應另行起訴。在新情況下提出的訴訟請求,不涉及原離婚案件的離婚問題和夫妻財產的處理問題,而是出現了處理原離婚案件之時不存在(或已解決)的子女撫養方面的新情況。因此,它不是原離婚案件訴訟程序的繼續,也不是對原離婚案件子女撫養問題的判決、調解協議錯誤的糾正,所以,應當作為新的案件另行起訴。

另外,依據《民訴320點意見》,變更撫養權、監護權的訴訟(變更之訴)管轄為,第10條,不服指定監護或變更監護關係的案件,由被監護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第4條,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營業地或者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

總之,您得記住,子女撫養權不僅僅是權利,更是責任和壓力,如果你能妥善行使子女撫養權,那麼離婚後子女撫養權是可以要回來的。不過,很多夫妻只能通過法院起訴要回子女撫養權。但是,法院支持不支持您的主張,那得看證據。對於離婚時沒要孩子撫養權可以要回嗎,其實是可以的,但變更撫養權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需要做好相應的準備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