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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內財產協議要蓋章嘛

法律1.66W
婚內財產協議要蓋章嘛
有婚內協議夫妻離婚要怎麼分割財產

根據《婚姻法》第40條規定: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此條規定被稱為“家務補償條款”。根據《婚姻法》第46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此條規定為“婚姻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