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調解書,户口本
什麼是仲裁調解書
仲裁調解書是仲裁庭對當事人自願達成的調解協議依法制作的,記載當事人之間調解協議內容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仲裁調解書既是當事人協商結果的記錄.又是仲裁庭認可調解協議的證明。
仲裁調解書的內容
(1)首部。在調解書的首部,主要寫明仲裁調解書的標題、案件的編號及年號、當事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況。
(2)正文。正文是調解書的核心部分,應寫明仲裁請求、雙方當事人爭議的主要事實、雙方當事人之間達成協議的內容以及仲裁費用的負擔等。
(3)尾部。主要寫明調解書的份數,由仲裁員簽名,由合議庭主持調解的,依次由首席仲裁員和2名仲裁員簽名,並加蓋仲裁委員會的印章,此外,還應當記載調解書製作的年月日。
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即發生法律效力。應注意的是,調解書與裁決書雖然法律效力相同,但在何時生效上卻不同。裁決書作出即生效;調解書則並非作出後馬上生效,而是要待當事人簽收後才生效,而且要求雙方當事人簽收,也就是説,既不是一方簽收就對該方生效,也不是一方簽收就對雙方生效,而是隻要一方未簽收就對雙方都無效,只有雙方都簽收,才對雙方都有效。
-
涉訟遺產繼承份額轉讓協議
怎麼確定遺產繼承的份額根據我國繼承法對繼承份額規定,遺產繼承份額的確定,按下列規定辦理:1、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要予以照顧。2、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3、同一水平繼承...
-
公安不得插手民事糾紛
公安局調解民事糾紛嗎公安機關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毆打他人、故意傷害、侮辱、誹謗、誣告陷害、故意損毀財物、干擾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隱私、非法侵入住宅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可以調解處理,但是前提是這種民事糾紛沒有上升到刑事訴訟的立案標準。...
-
在小區挪車時造成他人車輛輕微剮蹭並溜走的法律後果
在小區挪車時造成他人車輛輕微剮蹭並溜走的法律後果1、挪車時發生輕微剮蹭並偷偷溜走的,屬於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對責任人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的行政處罰,可以並處15日以下拘留。2、另外,逃逸是我國刑法規定的交通肇事罪的從重...
-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三條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的共同訴訟,可以由當事人推選代表人進行訴訟。代表人的訴訟行為對其所代表的當事人發生效力,但代表人變更、放棄訴訟請求或者承認對方當事人的訴訟請求,進行和解,必須經被代表的當事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