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24個月的居住證明

法律2.35W
24個月的居住證明
居住證過期4個月怎麼辦
可以續辦。 辦理時間一般為1個月,所以等一個月後即可前往辦理地點領取。居住證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663號)第十條居住證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每年簽註1次。 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辦理簽註手續。 逾期未辦理簽註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註手續的,居住證的使用功能恢復,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註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 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辦理簽註手續。 居住證有效期是一年,當事人持有的居住證到期,不需要重新辦理,可持身份證,居住證,到核發居住證户籍派出所申請簽註,就可以。 《居住證暫行條例》:第十條居住證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每年簽註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