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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註冊後如何申請分割

法律1.98W
商標註冊後如何申請分割
商標註冊申請分割
你好,根據規定商標註冊申請分割程序

商標註冊是一種商標法律程序。由商標註冊申請人提出申請,經商標局審查後予以初步審定公告,沒有人提出異議或提出異議經裁定不成立的,該商標即註冊生效,受法律保護,商標註冊人享有該商標的專用權。一個商標從申請到核准註冊,大約需一年至一年半時間。商標註冊申請的核準或駁回沒有法定期限,商標局審定公告該商標,再下發商標註冊證,該商標至此獲得核准。商標審查的時間段隨時會根據商標局內部審查速度的快慢而有所變化。註冊商標的有效期限為十年,自核準註冊之日起計算,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可以申請商標續展註冊。

查詢

商標查詢是指商標註冊申請人或其代理人在提出註冊申請前,對其申請的商標是否與再先權利商標有無相同或近似的查詢工作。查詢不是商標申請註冊的必經程序,查詢的範圍以查詢之日起已進入商標局數據庫的註冊商標和申請中商標為限,並且不含處於評審狀態的在先權力信息,結果不具法律效力,僅僅作為參考,並不是商標局核准或駁回該申請的依據。以下幾種情況在此説明:1)本身缺乏顯著性或屬於商標法律禁注禁用的詞語不能通過查詢來判斷其申請註冊是否能被核准;2)如有在先申請的相同或近似商標在查詢時還未進入商標局數據庫,因兩者時間相近會使查詢結果無法反映;3)如查詢報告提供了幾個可能構成近似的商標,代理人只是通過一般審查標準和經驗來做出分析,其意見僅供參考,並不能代表商標局的審查意見;4)對於組合商標,如僅查詢了商標的一部分(如中文或英文),而實際申請商標中的其它部分(如圖形)與他人的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也會導致商標整體被駁回;5)委託人在查詢時僅提供了商標的名稱,但實際申請時所提供的商標設計稿中由於字體、色彩、結構或排列的差異,也會導致查詢結果不能完全反映相同或近似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