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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分類註冊商標

法律2.91W
如何分類註冊商標
如何分類註冊商標
分類註冊商標的方式:一般需按提供的產品和服務領域不同,按規定的商品分類表填報使用商標的商品類別和商品名稱;註冊商標種類也可分為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二十二條 商標註冊申請人應當按規定的商品分類表填報使用商標的商品類別和商品名稱,提出註冊申請。商標註冊申請人可以通過一份申請就多個類別的商品申請註冊同一商標。商標註冊申請等有關文件,可以以書面方式或者數據電文方式提出。 第二十八條 對申請註冊的商標,商標局應當自收到商標註冊申請文件之日起九個月內審查完畢,符合本法有關規定的,予以初步審定公告。 第三十三條 對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在先權利人、利害關係人認為違反本法第十三條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規定的,或者任何人認為違反本法第四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九條第四款規定的,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公告期滿無異議的,予以核准註冊,發給商標註冊證,並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