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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被拘留一般多久

法律1.78W
肇事逃逸被拘留一般多久

交通肇事是指車輛行為人在行駛過程中,發生碰撞、碾軋、刮擦、翻車、墜車、爆炸、失火等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等交通事故,承擔事故相應責任的情形。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而交通肇事所致的社會危害性達到一定程度,符合刑法中交通肇事罪規定的定罪條件的,要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刑事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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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拘留多久

輕微交通肇事逃逸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毀、移動、塗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後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00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136次會議通過 法釋〔2000〕33號)

為依法懲處交通肇事犯罪活動,根據刑法有關規定,現將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解釋如下:

第一條 從事交通運輸人員或者非交通運輸人員,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責任的基礎上,對於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條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