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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房子拆遷是否屬於婚後財產

法律2.17W
父母房子拆遷是否屬於婚後財產
父母房子拆遷是否屬於婚後財產
丈夫父母的拆遷補償款是歸父母所有的,並不是夫妻取得的財產,依據民法典的規定,並不屬於夫妻共同的財產,所以不參與分割。婚後拆遷分的房屋並不一定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若是拆遷的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那麼分得的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財產,若是拆遷的房子是夫或妻各一方的財產,那麼拆遷分得的房子只屬於夫或妻各一方。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