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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情形有哪些

法律2.91W
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情形有哪些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情形有哪些
有以下情形的,用人單位須支付經濟補償金: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
2、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條件;
3、用人單位無故拖欠工資;
4、用人單位剋扣工資;
5、用人單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
6、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
7、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