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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就一定能離嗎

法律1.15W
起訴離婚就一定能離嗎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着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説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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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就一定能離嗎


法院需要開庭審理後查明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來判斷是否判決准予離婚。根據我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二款規定:“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可以知道准許雙方離婚的原則是“夫妻之間感情確已破裂”。在確定夫妻感情確實破裂時《婚姻法》列舉了四種法定情形。

實踐中法院要確定離婚訴訟雙方當事人夫妻間感情是否完全破裂,多會從當事人雙方的婚姻基礎、婚後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係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統合分析。

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簽了離婚協議後反悔不履行的,那麼應當通過訴訟離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監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訴離婚。一審一般時6個月,二審時3個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決不離的話,半年之後可以重新起訴,第二次起訴法院一般情況下應當判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