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職務侵佔罪構成侵佔罪的構成要件

法律2.33W
職務侵佔罪構成侵佔罪的構成要件
侵佔罪構成要件
今天我們來談一談侵佔罪構成要件。

侵佔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將他人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

1、侵害的客體是他人財物的所有權。 本罪的犯罪對象為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和埋藏物。

2、客觀方面表現為將他人的交由自己代為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侵佔罪相比於其他侵犯財產犯罪有一個比較顯著的特點,即侵佔的犯罪對象的犯罪行為人通過合法途徑取得的。犯罪行為人對這個財產的佔有是有合法來源的。

3、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

4、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並且具有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的目的。

另外侵佔罪屬於自訴案件,也就是説,司法機關不會主動對侵佔罪立案偵查,受害人只能自行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由法院對此立案調查並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