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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出去之後母親去世了,能不能分房子

法律1.9W
嫁出去之後母親去世了,能不能分房子
嫁出去之後母親去世了,能不能分房子
一、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解決:有遺願的,按照遺願繼承或遺贈解決;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解決。被繼承人喪命後,如果其生前立有遺願,或是曾經與某一社會組織或個人簽訂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應當先按遺願或遺贈扶養協議的內容對遺產進行處置。無遺願或協議的,則按法定繼承處置。
二、法定繼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弟兄姊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步驟是指上述繼承人繼承遺產的先後步驟。繼承開始後,先由第一步驟的繼承人繼承,無第一步驟繼承人繼承(包括無第一步驟繼承人及雖有第一步驟繼承人但全部放棄或喪失繼承權的,才由第二步驟繼承人繼承。繼承份額是指同一步驟繼承人繼承遺產時,份額通常均等。對於有特殊困難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勞動本領又無生活來源的繼承人,應該予以照看,適當多分配一些遺產。對於有撫養本領和撫養要求的繼承人,不盡撫養義務的,在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少分。繼承人經過商量一致,能夠平均分配遺產,也能夠不平均分配遺產,這一點在房屋的繼承上尤為重要。
三、繼承人的繼承權能夠因繼承人的下列做法而喪失:
1、有意殺害被繼承人的;
2、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人的;
3、拋棄被繼承人的,或者凌虐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
4、虛構、修改或者銷燬遺願,情節嚴重的。房屋的繼承和分配與其他財產分別,房屋雖然能夠分配但這種分配是有限的,如不能把一間房屋分成許多份。在這種情況下,能夠由繼承人共有繼承,作為共有的房屋。如肯定要分配時,能夠採用作價分配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