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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婚前婚後財產如何界定

法律1.96W
民法典婚前婚後財產如何界定
民法典婚前婚後財產如何界定
婚前婚後財產的界定,一般採意思自治原則,即以當事人對婚前婚後財產界定的合意對雙方財產進行界定,且該協議必須是採用書面形式,其次,如果沒有合法有效的協議存在,則按照法律的規定對婚前婚後財產進行界定,一般婚前個人已經合法所有的財產為婚前財產。婚後財產的界定也可依法律規定進行認定,一般為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