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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傷害致死與間接故意殺人罪

法律1.67W
故意傷害致死與間接故意殺人罪

刑事犯罪是各種社會矛盾和社會消極因素的綜合反映,並且這種反映表現的領域和強度,與一個國家社會變革的深度和廣度密切相關。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現代犯罪的類型有很多種,刑法中對於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類型都進行了相應的分類,刑事犯罪的種類很複雜。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故意傷害(致死和故意殺人(既遂

二者在主觀上同屬故意犯罪,均表現為對公民生命權的侵害,犯罪結果均是被害人死亡。區別二者的關鍵仍然是對犯罪嫌疑人主觀狀態的判斷,如果故意內容指向的是被害人身體健康權就是故意傷害罪。

故意殺人罪的故意內容是剝奪他人生命,希望或放任他人死亡結果的發生,而故意傷害罪的故意內容只是要損害他人身體,並不是剝奪他人的生命。在故意傷害時,行形式為人對被害人死亡既不希望,也不是放任,即使傷害行為客觀上造成被害人的死亡,也往往是由於行為時出現未曾料到的原因而致打擊方向出現偏差,或因傷勢過重形式等情況而引起。判斷犯罪人主觀故意內容、不能單憑口供,或僅根據某事實就下結論,而應在調查研究基礎上,全面分析案情。

在當代社會,故意傷害罪和故意殺人罪的量刑標準完全不同,這實際上也就提醒我們,在進行定罪的時候,故意傷害罪的構成要件和故意殺人罪構成要件存在着巨大的差異,必須要準確的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