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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順序繼承人放棄繼承

法律1.91W
第一順序繼承人放棄繼承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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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繼承人都放棄,第二順序繼承人可以繼承嗎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子女、父母。法定繼承的第一位順序繼承人是配偶。繼承開始後,沒有遺囑的能夠繼承的根據《繼承法》第五條規定,按照法定繼承辦理、外祖父母。第二順序繼承人是兄弟姐妹,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一繼承人放棄或者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祖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