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曠工能不能拿到失業金

法律2.72W
曠工能不能拿到失業金

勞動關係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而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產生的法律關係。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而勞動關係的認定其實是一個大課題,不僅涉及到如何根據構成要件對當事人之間是否成立勞動關係作出認定,還涉及到勞動關係與勞務關係等其他用工關係以及承攬關係等其他法律關係的比較和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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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廠裏開除了還能不能拿到失業金

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2、資質、資歷等證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8)因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1、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按規定享受其他各項失業保險待遇;(9)法律,或者不按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報酬,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6)因用人單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或者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7)因用人單位扣押身份:(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一)重新就業的;(二)應徵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5)因用人單位剋扣、拖欠工資;(4)有求職要求,願意接受職業培訓;(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3)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工作的、職業介紹的、法規另有規定的、勞動者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具體包括下列情形,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有下列情形之二的,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1)終止勞動合同的;(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3)因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提供勞動條件;(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五)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六)無正當理由;(4)因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