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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逮捕刑訴法

法律2.88W
執行逮捕刑訴法

人民法院、公安機關以及人民檢察院依照相應的法定程序在當事人以及其他與該訴訟行為有關的參與人共同見證的情況的,就當事人相關的訴訟請求進行審理的程序就叫做刑事訴訟。根據訴訟的內容和形式不同,訴訟活動可以具體分為刑事訴訟、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三部分。刑事訴訟是實現國家刑罰權的活動。刑事訴訟的中心內容是解決被追訴者的刑事責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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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戒毒批准逮捕後執行逮捕期限

  強制隔離戒毒屬於行政處罰,而逮捕屬於刑事強制措施。被批准逮捕的,説明已經構成犯罪。  逮捕後,公安機關的羈押偵查期限為2個月;檢察院審查起訴羈押期限最長為6.5個月。  以下為各階段羈押最長期限:  1.公安機關偵查階段,可以羈押犯罪嫌疑人8個月+8日(一個月為30日);  2.檢察院審查起訴期限,最長為6.5個月;  3.一審法院最長羈押期限為20個月+16天;  4.二審法院最長羈押期限為5個月;  5.死刑複核羈押期限為無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