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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推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工作

法律2.12W
全力推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工作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工作方案步驟
一、目標任務 進一步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工作方案,建立建全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頒證制度,實現承包面積、承包合同、經營權登記簿、經營權證書“四相符”,實現承包地分配、承包地四至邊界測繪登記、承包合同簽訂、承包經營權證書發放“四到户”,依法賦予農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建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頒證管理系統,實現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管理的規範化和信息化。從2014年3月起,在全鄉範圍內全面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到10月底基本完成任務。 二、工作原則 (一)保持穩定。在保持現有農村土地承包關係穩定的前提下,以已經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和頒發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為基礎,按實際測量面積確權登記頒證。要因地制宜、穩步推進,妥善化解農村土地承包遺留問題,避免產生新的矛盾和後遺症,保持農村和諧穩定。嚴禁藉機違法調整農户承包地,嚴禁將確權登記實際測量後多出原承包地的面積收歸集體,嚴禁藉機將村民小組或村集體土地登記在個人頭上,嚴禁藉機增加農民負擔。 (二)依法規範。嚴格按照《物權法》、《土地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要求,開展確權登記頒證。 (三)民主協商。加強宣傳教育和引導,充分動員農民羣眾積極參與,確權登記頒證中的重大事項均應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民主討論決定,不得違背農民意願,強行推動。 (四)分級負責。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實行“縣指導、鄉鎮負責、村為主”的工作機制。鄉負責具體組織實施,以村為工作主體,以居民組為實施單元,以户為基本單位,建立鄉、村、居民組三級工作推進機制。農業、林業、國土等單位全程參與並負責業務指導。 ~ 1 / 4 ~ 三、工作內容 (一)清理農村土地承包檔案。各村要認真對照二輪承包相關資料,逐户摸清土地承包現狀和土地承包檔案,着重解決土地承包方案、承包合同、承包台賬種類不齊全、管理不規範等問題。本着“缺什麼、補什麼”的原則,及時做好完善工作。 (二)準確界定承包地塊面積和空間位置。在對土地承包情況進行摸底調查的基礎上,以已經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發放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和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頒證成果為依據,開展土地承包經營權權屬實地勘測,準確界定承包地塊面積、“四至”邊界和空間位置。 (三)建立健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簿。鄉有關部門和單位、各村要依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規定,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簿。已建立登記簿的,要進一步充實完善承包地塊的面積、“四至”、地類和空間位置等內容;未建立的,要在現有土地承包合同、證書的基礎上,結合經依法確認的承包地塊、面積和空間位置等登記信息,抓緊建立。要應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管理系統,將登記信息錄入計算機,實行信息化管理。 (四)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變更、註銷登記。在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簿的基礎上,開展土地承包合同變更、解除和土地承包經營權變更、註銷等工作,並及時對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進行完善。 (五)進行公示並集中頒證。以村民小組為單位,將農户現有的承包地實際測量面積、權屬登記情況,由鄉政府在當地張榜公示,公示期不少於7個工作日。公示結果無異議並經承包人簽字確認後,以鄉為單位報縣農業發展委員會審核,經縣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予以確認。再由鄉組織填寫縣人民政府統一印製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以村民小組為單位召開村民大會,集中頒證。 (六)規範登記檔案管理。在縣檔案局的支持指導下,做好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文件資料的歸檔工作。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檔案由村民委員會和縣、鄉鎮兩級土地承包經營權經辦和登記機關分別進行分級管理、分類歸檔、集中保管,並依法按期移交縣檔案局管理。 ~ 2 / 4 ~ 四、工作步驟 (一)準備階段(3月15日—3月31日)。主要完成調查研究、成立組織、方案制定、宣傳動員、人員培訓、工作手冊和一封信印製、上報實施方案等準備工作。 (二)實施階段(4月1日—9月30日)。主要完成調查摸底、農户申請、地籍測繪、現場指界、問題修補、製作宗地圖、農户確認、結果公示、結果審核、建立登記簿、建立數據庫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