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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土地房屋徵收

法律1.54W
城市土地房屋徵收
城市房屋徵收如何談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徵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徵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辦法》第十四條,被徵收房屋價值評估應當考慮被徵收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築結構、新舊程度、建築面積以及佔地面積、土地使用權等影響被徵收房屋價值的因素。 因此,被徵收房屋的補償價值是以房屋建築面積確定的,並應考慮新舊程度等其他影響房屋價值的因素。 被徵收房屋室內裝飾裝修價值,由被徵收人和徵收部門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委託評估機構評估。 成套住宅的面積由套內建築面積和共有分攤面積組成,套內建築面積包括套內牆體面積、套內使用面積和套內陽台建築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