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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保金糾紛起訴要怎麼做(工程款糾紛質保金)

法律2.66W
質保金糾紛起訴要怎麼做(工程款糾紛質保金)
質保金糾紛起訴要怎麼做(工程款糾紛質保金)
 工程款糾紛質保金該類糾紛主要表現為建設工程竣工後出現維修事項,承包人在保修期內履行了維修義務但無法直接取得證據,發包方事後不予承認維修事實以承包方未盡保修義務為由拒不支付工程款引發了糾紛。
  建設工程竣工移交後,承包人按照合同要求應在一年內進行保修。為了保證承包方履行保修義務,發包方一般在合同中約定工程款支付95%工程款後,餘下5%工程款留待一年保修期滿後再行支付。實踐中,發包人常以工程質量問題扣押最後5%尾款而承包人則無可奈何。對此,根據《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規定,發包人對工程質量有異議,已竣工驗收或已竣工未驗收但實際投入使用的工程,其質量爭議按該工程保修合同執行;已竣工未驗收且未實際投入使用的工程以及停工、停建工程的質量爭議,應當就有爭議部分的竣工結算暫緩辦理,雙方可就有爭議的工程委託有資質的檢測鑑定機構進行檢測,根據檢測結果確定解決方案,或按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的處理決定執行,其餘部分的竣工結算依照約定辦理。只要承包人切實履行了維修義務並做好證據保全工作,完全可以通過仲裁或訴訟爭取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