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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損害責任的承擔主體有哪些

法律2.34W
醫療損害責任的承擔主體有哪些
醫療損害責任的承擔主體有哪些
1、醫療損害賠償的主體包括醫療機構;藥品、消毒產品、醫療器械的上市持有人等。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條
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條
因藥品、消毒產品、醫療器械的缺陷,或者輸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損害的,患者可以向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生產者、血液提供機構請求賠償,也可以向醫療機構請求賠償。患者向醫療機構請求賠償的,醫療機構賠償後,有權向負有責任的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生產者、血液提供機構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