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贈未辦理公證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抵押未辦理登記該怎麼處理
抵押合同以設立抵押權為目的。未能辦理抵押物登記,則抵押權不能成立,抵押合同的目的不能實現,但合同目的是否實現並不影響合同本身的效力。抵押權雖未成立,抵押合同仍對當事人有拘束力,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抵押人的責任範圍抵押物未能登記導致抵押權不能成立,抵押權人將可能蒙受損失而抵押人卻可以免除擔保責任,其結果不利於抵押權人而利於抵押人,故除合同無效的原因外,抵押物未能辦理登記的責任多在抵押人。
在主債權未受清償,抵押物又因抵押人違約未辦理登記的,抵押人的責任有多大?是擔保責任?還是違約責任?顯然,抵押人承擔責任的依據是抵押合同。因抵押人未能履行抵押合同的義務而使抵押權不能成立,抵押權人無從對抵押標的物行使抵押權,其所蒙受的損失是喪失合同約定的抵押標的物的變價優先受償並對抗第三人的權利,在此,抵押人所應承擔的不是擔保責任,而是違約責任。抵押人承擔責任的範圍依其過錯而定,但不能超過抵押合同約定的抵押標的物的變價。
2、抵押物未登記時的優先受償權《<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十九條規定:當事人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時,因登記部門的原因致使其無法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人向債權人交付權利憑證的,可以認定債權人對該財產有優先受償權。但是,未辦理抵押物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此規定看上去頗令人費解。既然有優先受償權,為何不能對抗第三人?既然不能對抗第三人,如何能叫優先受償權?
-
涉訟遺產繼承份額轉讓協議
怎麼確定遺產繼承的份額根據我國繼承法對繼承份額規定,遺產繼承份額的確定,按下列規定辦理:1、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要予以照顧。2、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3、同一水平繼承...
-
公安不得插手民事糾紛
公安局調解民事糾紛嗎公安機關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毆打他人、故意傷害、侮辱、誹謗、誣告陷害、故意損毀財物、干擾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隱私、非法侵入住宅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可以調解處理,但是前提是這種民事糾紛沒有上升到刑事訴訟的立案標準。...
-
在小區挪車時造成他人車輛輕微剮蹭並溜走的法律後果
在小區挪車時造成他人車輛輕微剮蹭並溜走的法律後果1、挪車時發生輕微剮蹭並偷偷溜走的,屬於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對責任人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的行政處罰,可以並處15日以下拘留。2、另外,逃逸是我國刑法規定的交通肇事罪的從重...
-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三條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的共同訴訟,可以由當事人推選代表人進行訴訟。代表人的訴訟行為對其所代表的當事人發生效力,但代表人變更、放棄訴訟請求或者承認對方當事人的訴訟請求,進行和解,必須經被代表的當事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