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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銷監護權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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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銷監護權的程序

實踐中,對於子女的監護權與子女的撫養權一樣在符合一定情況下也是可以進行變更的,然而變更監護權的必須要按照法定的程序進行。那到底什麼情況可以變更監護權,而變更監護權程序又是怎樣的呢?今天,本站網小編將在下文中一一為您解答,希望可以解開您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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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銷監護權的程序

監護人的撤換, 指對不履行監護職責的監護人,經有關人員或單位申請,由法院撤消該監護人的監護資格,另行確定監護人。撤消監護人資格須具備以下條件:
1、經有關人員或單位申請。
2、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
3、須由人民法院撤消。
監護關係成立後,得因法定緣由而終止。出於監護人方面的原因有:死亡,被宣告為無行為能力人,法定監護人與被監護人的親屬關係消滅,監護人因正當理由而辭去監護職務或依法被取消監護人資格等。出於被監護人方面的原因有:死亡,已成年,為他人收養,父母不能行使親權的原因消滅,撤銷無行為能力的宣告等。以上就是對監護權的撤銷問題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