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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護理期限鑑定規定

法律1.64W
工傷護理期限鑑定規定
工傷鑑定規定



工傷鑑定流程有三個步驟,分別是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和工傷職工應享有的待遇及救濟途徑。工傷認定申請既可由用人單位提出,也可由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提出。申請人不同,申請的先後順序也不同。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三十日內提出,遇有特殊情況,經勞動保障部門同意,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上述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才可以提出。但是提出時間從事故發生之日或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不得超過一年。


綜合上面所説的,如果個人要申請工傷鑑定是必須要等到自己的傷情穩定了之後才能進行申請,而且還必須要有工作認定的決定書,只有確實為工傷了,才能夠進行評殘,評殘的標準就要按照自己的傷情情況來決定,所以,不知道怎麼申請的話,是可以到當地的相關部門進行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