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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上寫懷孕能辦理嗎

法律1.21W
離婚協議上寫懷孕能辦理嗎
我想向大家諮詢一下,離婚協議上寫懷孕能辦理嗎?
女方在懷疑期間簽訂的離婚協議書效力如何,這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根據此條款的規定如果女方在懷疑期間男方提出離婚,那麼簽訂了離婚協議書一般是無效的,如果是女方提出離婚的或者是法院認為男方提出的請求是有需要受理的,那麼這樣的情況下是可以離婚的,雙方簽訂的懷孕期間離婚協議書也具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