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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賠償可以賠償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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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賠償可以賠償什麼
工傷賠償賠償什麼

工傷賠償有哪些項目

工傷索賠的賠償項目有以下幾種情況:

一、造成一般傷害(未達到殘疾)的賠償項目

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

二、造成傷殘的賠償項目:

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三、造成死亡的賠償項目:

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傷亡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

四、職工下落不明的情況:

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規定,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如果職工下落不明,單位應當為其申請工傷。

1. 事故發生之日起的3個月內按暫時失蹤計(發現遺體前)

該段時間工資應當發放給其近親屬。

2. 如果3個月還處於下落不明的,按死亡計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1)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2)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