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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補償款可以作為借款擔保嗎

法律2.22W
拆遷補償款可以作為借款擔保嗎
法人可以作為擔保人向股東借款嗎

可以向法人或股東借款,收據可以作為原始憑證作帳,分錄為:借:現金,貸:其他應付款(或長期應付款)不能作為長期借款,長期借款是面對銀行的.


股東與公司之間“合法的”借貸關係才會受到法律保護。“合法”是指借款程序、借款內容、借款用途、債權債務關係合法等等。例如,股東借款在不違反公司章程的情況下應當經過全體股東同意,並履行法定程序;股東借款應當與公司簽訂借款協議,並依法履行借款人的權利、義務,按期還本付息;股東借款額不應超過其股份數額;借款時間不應超過一年(《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規範個人投資者個人所得税徵收管理的通知》(財税〔2003〕158號)規定,納税年度內個人投資者從其投資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除外)借款,在該納税年度終了後既不歸還,又未用於企業生產經營的,其未歸還的借款可視為企業對個人投資者的紅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計徵個人所得税。《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印發〈個人所得税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税發〔2005〕120號)規定,加強個人投資者從其投資企業借款的管理,對期限超過一年又未用於企業生產經營的借款,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徵税。);對於借款進行了必要的財務帳務處理;股東的借款不應當出現有損於其他股東利益、公司利益和債權人利益的行為。如果股東在借款活動中違反了有關金融管理、財務制度、法律法規的規定,就應該受到懲處。


所以,股東在公司成立後,如果違反法律規定,採用借款的方式被認定為抽逃出資,股東就要因為該行為不合法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行政責任,甚至是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