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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申述與仲裁申請的區別

法律1.93W
仲裁申述與仲裁申請的區別
仲裁與勞動仲裁區別

①解決爭議範圍不同。民商事仲裁在於解決經濟合同糾紛和其它財產權益糾紛。勞動仲裁則在於解決勞動爭議,如勞動合同爭議、開除、除名、辭退、工資、福利、勞動保險等糾紛。


②適用法律不同。民商事仲裁主要適用合同法、民法通則等與財產權有關的法律、法規。勞動仲裁主要適用以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為主的與勞動權利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及其它規範性文件。勞動法規有政策性強的特點。


③解決機構不同。民商事仲裁由以行政區劃命名的仲裁委員會解決,只有直轄市、省會、設區的市才設立仲裁委員會,各地仲裁委員會相互沒有隸屬關係。勞動仲裁由隸屬勞動部門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解決,各級勞動部門都有自己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且上下級之間有業務指導關係。


④級別管轄不同。民商事仲裁不實行級別管轄,只要在合同中約定發生糾紛由某仲裁委員會解決,該仲裁委員會就取得管轄權,並排斥了其它仲裁委員會和人民法院的管轄。而勞動仲裁首先按企業的級別性質劃分管轄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然後按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級別劃分管轄的人民法院,省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的案件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其下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的案件一律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⑤裁決的效力不同。民商事仲裁實行一裁終局的制度,仲裁裁決一經作出,立即生效,如一方不履行裁決,另一方可申請強制執行。勞動仲裁裁決作出後,任何一方不服,都可向人民法院起訴,實行先裁後審的制度。


仲裁的範圍是比較廣的,但涉及到最多的一般都是勞動仲裁,即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存在一定的矛盾或者糾紛時,可以通過勞動仲裁的方式來解決相關爭議,具體情況下,可以由雙方協商來對爭議進行解決,但如果的撤訴的話也需要進行協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