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監獄裏工傷賠償

法律6.19K
監獄裏工傷賠償
請問各位監獄工傷賠償規定如何呢?
罪犯在監獄服刑期間工作中遭受事故傷害的,享受工傷待遇。 根據司法部《罪犯工傷補償辦法(試行)》(司發[2001]013號)規定,罪犯在生產勞動中遭受事故和職業病傷害,有獲得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的權利。罪犯因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傷害,應進行工傷認定和傷殘評定,按傷殘等級享受補償待遇。 司法部 《罪犯工傷補償辦法(試行)》 司發[2001]013號 第九條 罪犯的工傷認定結論由監獄作出。罪犯在勞動過程中發生傷、殘或死亡事故,罪犯所在監區應當及時向監獄提出工傷申請報告。監獄應當在收到報告的30日內完成調查取證工作,作出是否定為工傷的決定,並通知罪犯本人或家屬。 第十一條 罪犯工傷評殘標準,按照勞動部、衞生部制定的《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序鑑定標準》(勞險字[1992]6號)執行。 第十二條 罪犯因工負傷,監獄應當及時搶救治療。治療期間,實行勞動報酬制度的,照發本人勞動酬金。 第十三條 罪犯因工負傷醫療終結後,按照確定的傷殘等級享受下列待遇。 (一)因工傷殘的罪犯,被評殘為1—4級的,服刑期間,勞動酬金照發。辦理保外就醫、假釋和刑滿釋放手續的,發給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相當於36個月、二級32個月、三級28個月、四級24個月的本人勞動酬金加基本生活費。 (二)因工傷殘的罪犯,被評殘為5—10級的,服刑期間,安排適當的勞動,按規定享受相應的勞動酬金待遇。刑滿釋放時,發給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相當於16個月、六級14個月、七級12個月、八級10個月、九級8個月、十級6個月的本人勞動酬金加基本生活費。 第十四條 罪犯因工負傷,治療未終結就已刑滿釋放的,應繼續在指定醫院治療。治療終結後,按規定評定傷殘等級,發給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第十五條 罪犯因工死亡的,由監獄負責處理喪葬事宜,喪葬費用由監獄負擔。 罪犯因工死亡,發給直系親屬一次性死亡補助金。標準為:相當於48個月本人勞動酬金加基本生活費。有供養直系親屬的,根據供養人數,酌情增發,增發數額最多不超過12個月本人勞動酬金加基本生活費。 罪犯因工死亡,監獄最多負責3名親屬參加喪葬的食宿、交通費。    第十六條 罪犯勞動酬金,指監獄根據罪犯技術等級、勞動熟練程度、勞動效率等,以不同形式發給罪犯本人的勞動報酬,包括勞動酬金、獎金、津貼等。罪犯基本生活費按照上年監獄所有罪犯生活費實際支出的平均數計發。以上是是監獄裏工傷賠償問題的回答,請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