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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走私廢物罪是怎麼處罰的

法律1.29W
一般走私廢物罪是怎麼處罰的
一般走私廢物罪是怎麼處罰的
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走私國家禁止進口的廢物或者國家限制進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的“情節嚴重”:
  
(一)走私國家禁止進口的危險性固體廢物、液態廢物分別或者合計達到一噸以上不滿五噸的;
  
(二)走私國家禁止進口的非危險性固體廢物、液態廢物分別或者合計達到五噸以上不滿二十五噸的;
  
(三)走私國家限制進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液態廢物分別或者合計達到二十噸以上不滿一百噸的;
  
(四)未達到上述數量標準,但屬於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使用特種車輛從事走私活動,或者造成環境嚴重污染等情形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的“情節特別嚴重”:
  
(一)走私數量超過前款規定的標準的;
  
(二)達到前款規定的標準,且屬於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使用特種車輛從事走私活動,或者造成環境嚴重污染等情形的;
  
(三)未達到前款規定的標準,但造成環境嚴重污染且後果特別嚴重的。
  走私置於容器中的氣態廢物,構成犯罪的,參照前兩款規定的標準處罰。